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用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 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 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托管后托管人享有以下待遇: 1. 负责保存托管人员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调整档案工资和工龄连续计算. 2. 为再次流动人员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3. 办理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 4. 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 5. 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托管人员办理入户入粮手续 6. 接转党团组织手续. 7. 为原为干部身份﹑符合录用条件的辞职﹑辞退人员办理重新录用手续.